各有關單位:
根據《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在商務領域開展“誠信經營”示范創建活動的意見》(商秩字[2009]10號)、商務部市場秩序司《關于“誠信經營”示范創建活動有關具體事項的通知》、福建省商務廳關于印發2015年“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方案的函,本會決定聯合有關單位,開展福建省商業“誠信經營”示范單位創建活動,請各有關單位積極參與,具體通知如下:
一、創建活動的對象和目標
創建活動主要面向全省各類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和商貿服務等行業的企業。
創建活動的目標是,通過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在全省商業行業中培育、樹立一批消費者滿意、嚴格守法、誠實守信、管理科學、服務周到、主動承擔社會責任、不斷開拓創新的誠信經營示范單位,使之成為我省商業行業誠信經營的排頭兵,從而帶動整個行業健康發展。
二、申報與評定程序
(一)申報。參與示范創建活動的企業應對照《福建省商業誠信經營示范單位評定標準》自行打分,填寫《福建省商業誠信經營示范單位申報表》(申報書詳見附件),并準備相關材料,于8月31日前向協會申報。
(二)評審。由協會組織專家評審(必要時到企業考核),對達到90分(含)以上的企業,在網上進行公示,接受行業和社會監督。
(三)表彰。公示結果報經省商務廳批準后,正式行文公告,授予商務部統一式樣、編號的榮譽證書和牌匾,單位信息入編商務部主辦的“中國反商業欺詐網”中的“誠信經營示范企業”查詢系統。
(四)宣傳。協會同宣傳部門對創建活動中開展較好的地區和誠信經營示范單位進行集中宣傳,協會將配合組織會員企業學習交流誠信經營示范單位的先進經驗,幫助企業提高其信用水平。
(五)監督與退出機制。協會將加強對示范單位的監督,引導示范單位進一步加強信用制度建設,鞏固創建成果。同時,建立退出機制。獲得榮譽稱號的示范單位,凡違法違規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報請取消示范單位榮譽稱號并摘牌,以不斷提高企業誠信水平,確保創建活動正常健康開展。
三、時間要求
申報時間截止2016年8月31日,評選結果于2016年10月份公布。
四、申報方式
請申報企業將《申報書》及相關材料用A4紙打印、蓋章,標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并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快遞至協會,電子版材料(包括申報表、企業簡介、誠信經營做法及典型事例情況描述、LOGO等)請發至協會郵箱。
聯系方式:
聯系人:范茂雄
電話:0591-87562071
傳真:0591-87505250
郵箱:fjscsxx@163.com
附件:福建省商業“誠信經營”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申報書(下載地址:m.571180.com福建財稅網“公眾參與”)。
福建省財稅信息協會
二○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