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鐵路客運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號)規定:“一、國鐵集團所屬運輸企業、非控股合資公司以及地方鐵路企業(統稱鐵路運輸企業)通過鐵路客票發售和預定系統辦理境內旅客運輸售票、退票、改簽業務時,可開具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 …… 十一、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