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鐵路客運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號)規定:“四、旅客在行程結束或支付退票、改簽費用后,可通過鐵路12306(包括網站和移動客戶端,下同)如實取得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鐵路運輸企業根據旅客提供的購買方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行程信息等如實開具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五、鐵路運輸企業通過鐵路12306下載或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將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交付給旅客。旅客可通過鐵路12306查詢、下載、打印電子發票(鐵路電子客票)。
……
十一、本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