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包括中小微企業、大型企業在內的各類企業均可享受。繳費人不用額外提出申請,只需要按照原有程序如實申報繳費即可。在符合繼續降低費率條件的地區,社保部門、稅務部門將及時調整系統參數配置,讓企業免申請即可直接享受降費政策,確保政策紅包第一時間送達繳費人。
2023年3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19號),明確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該政策為普惠性政策,包括中小微企業、大型企業在內的各類企業均可享受,繳費人無需申請直接申報繳費即可享受降率優惠。
2024年4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40號)規定,延續實施階段性降費率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延續實施一年,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